近日,國家又出手了!由國家衛健委、教育部、市場監管總局、體育總局聯合印發的《營養與健康學校建設指南》出臺發布。《指南》中明確規定了建設營養與健康學校基本要求,《指南》第六章膳食營養保障中明確要求,不得在校內設置小賣部、超市等食品經營場所,不得售賣高鹽、高糖及高脂的食品和酒精飲料。不得對含糖飲料、調味面制品等零食進行廣告宣傳。
這個消息對于家長來說無疑算是今年以來又一個大快人心的消息了!不言而喻,大家都知道在中小學設置小賣部一直都是學校開源賺錢的不二法門,而且不是誰隨隨便便就能開的,沒有過硬的關系連門都沒有!在中小學開小賣部,因為受眾廣,針對性強,而且中小學生對零食都有天然的難以抗拒性,而且隨著現在物質條件越來越好,很多家長對孩子也是越來越寵溺,中小學學生的零花錢也越來越多,這些零花錢最后基本都匯聚到學校的小賣部手中。小編就曾親眼看到過,有些學生,中午放學本該去餐廳就餐,可總是嫌人多擁擠或是飯菜不對口味,直接就不吃飯,拿著零花錢在小賣部買上一堆垃圾食品,長此以往,想想看這對孩子的健康該有多大的影響啊!
所以說,現在國家出臺政策,禁止在學校內部開設小賣部,無論對于家長和孩子來說都是一個皆大歡喜的事情。首先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,但是對于學校和經營者來說,那就另當別論了,不過這肯定是一筆不小的“損失”!但不管怎么說,在學校開小賣部,這個錢掙得也太容易了,這么多年下來,早就掙得盆滿缽滿,也該知足了!